根据迪拜警方最近的统计数据,迪拜的交通违法者在2008年支付了6亿迪拉姆(约合1.6亿美元)的罚款。
迪拜警察局长戴希·哈尔凡·塔米姆中将说,2007年开出了246万起交通罚款,而2007年为200万起。
警察局长说,加强交通巡逻和增加测速雷达有助于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
他说,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12%,从2007年的332人下降到2008年的294人。
最危险的道路仍然是酋长国之路,2008年有46人死亡,而2007年为67人。紧随其后的是谢赫·扎耶德路,2008年有24人死亡,而2007年为54人。
最近,我在从迪拜返回阿布扎比的途中,早上@ 3.30,我碰巧在一条爆破的轮胎上撞了撞前保险杠。为了进行维修,我们必须通过保险来完成它,并且显然必须得到警察的报告。经过阿布扎比许多警察局的不懈努力,我被要求返回事故现场并致电SAAED。在同一地点,SAAED做出了回应,并向我出示了一份报告,这份报告花了我300迪拉姆,另加RTA的通知我犯了交通违法行为。
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我必须回到相同的位置?我这边有什么错误?是否必须以120 km / hr的速度立即中断?并冒着其他在我身后超速行驶的车辆冒着生命危险的风险?或转向具有相同后效的另一条线?
我认为RTA应该采用更科学/实用的方法